尊敬的用户:
当您希望查阅本公司在售或已完结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前,您须先行阅读以下文本,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并知晓投资风险。
您应当承诺并确认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您已经成为上海北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基金产品的投资人;
二、 您完全符合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若法律法规将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揭示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以下统称基金合同或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北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特殊风险揭示
1、私募基金募集所涉风险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募集。
2、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外包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募集资金清算、估值核算、份额注册登记等服务,外包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操作失误等均可能导致本基金财产受到损失。
3、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私募基金应在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未备案成功,视为募集失败,募集款项加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基金运营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税收风险
契约性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因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等合作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而可能对基金财产带来风险。
7、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的风险
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基金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不对基金的投资者作出保证本金及其收益的承诺。
8、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您已阅读并清楚地知晓上述文本内容,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并承诺对投资风险的自行承担。